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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律师咨询告诉你房屋租赁违约金及违约责任怎么承担?

随着社会房价越来越高,普通人需要花费大量的存款和贷款来买房,但许多网民买不起房子,需要租房。许多网民不知道如何承担房屋租赁违约金和违约责任。下面石家庄律师咨询会给你一个详细的解释。

一、房屋租赁违约责任如何承担

1、出租人的违约责任

(1)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,或者房屋未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维修保养,危及承租人正常使用的,应当承担维修责任;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;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,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(2)出卖、转租房屋时,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,应负责赔偿损失。

(3)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支付违约金;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,还应负责赔偿。

2、承租人的违约责任

(1)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,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,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。

(2)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,除补交租金外,还应偿付违约金。拖欠租金达到期限(私房租赁为6个月)的,出租人得解除合同。

(3)擅自转租、转借、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,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,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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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 

1、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。

2、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、有偿合同。

3、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。

4、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。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,不能再使用。

三、房屋租赁时违约金该怎么约定
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房屋租赁时违约金应该由租赁双方约定,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。


文章分类: 法律顾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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